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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恐惧他就欺压得越狠,只有比他们还更狠,拳头比他们更硬才行。”她还越说越觉得自己有理起来。林缜忽然嘴角上扬,露出了一个微笑:“嗯,你说得对。”然后转过身,就先进房去了。李清凰莫名其妙地望着他的背影。所以呢?他是生气还是不生气?是被她说服了,还是虚与委蛇?她简答地洗漱了一番,带着冰凉的水汽也钻进客房狭窄的小床。还没完全躺下,就被林缜轻轻一拉,跌入了他的怀抱。他的脸颊紧贴着她的脸颊,温热的气息吞吐在她的耳边,而他的下巴上还有点细小的胡渣,蹭在她的脸上和颈上,让她无端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林容娘的这具身体,皮肤娇嫩,又特别敏感,只要稍微用力拧一下就会留下浅红色的痕迹,如果被人从后颈一路啄吻到尾椎骨,就只会软绵绵地发抖。李清凰一下子又回想起在林家老宅那恐怖的被支配的夜晚,忙挣扎着和他拉开一点距离:“你、你的孝期还没过吧?这还是在别人家里借宿,不能这么随便,你说对吧?”林缜忽然笑出声来,又觉得她怂成这样算是百年难得一见,便温声道:“嗯,我的孝期已经过了,就在前天的时候。”他叹息道:“好了,你怕什么,我又不会强迫你的。”“……”李清凰怀疑道,“是吗?”那之前那次呢?难道是她逼良为娼不成?“上一次,”林缜不用她明说就能猜到她现在在想些什么,正色道,“难道不是你主动的?”李清凰:“……”李清凰:“……好像,是这样。”林缜点点头,肯定了她敢作敢当这个优点,又道:“所以啊,你应当对我负责,不应该始乱终弃。我不是这样轻浮的人,不可能被随意打发。你也不要想像你jiejie那样开着府收男宠。”李清凰:“……”总是感觉有哪里不对。林缜微笑道:“行了,那就早点睡,明天还要赶路呢。”然后他一只手垫在她的腰下,把她卷了卷,裹进自己的怀抱。李清凰整个还是云里雾里,总觉得他是说了点什么,又似乎什么都没说,她觉得文官麻烦的地方就在这里,不管说什么事都是点到为止,还需要她自己去顿悟,顿悟完了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悟得对不对,直接去问吧,人家还给你来个但笑不语。她这样根本就睡不着啊。可林缜大约是赶路赶得累了,过不了多久就呼吸变得悠长,像是睡着了。李清凰在黑暗中睁着眼,突然有点理解当初他们两人远赴白诏时的一些小事:从前在平海关的时候,想要睡个饱觉都是奢侈,她就养成了连睡觉都要争分夺秒的习惯,若是躺下来还翻来覆去睡不着,那她估计就不用睡了,毕竟那些可恶的突厥人常常会趁着夜色偷袭。她想着到了白诏以后会有些危险,还在西唐境内就是最后可以好好休息的时间,于是她几乎是一沾到枕头就睡。可是林缜不一样,有好几次她睡到一般都被他盯着自己的深沉眼神给看醒过来。试想,一个人三更半夜不睡觉,只盯着你的脸使劲得看,等到你惊醒过来,他还能继续面不改色地同你对视,这种场景在黑灯瞎火下得有多恐怖?但是她提出以后住客栈还是要两间房时,他又拒绝,简直就是自虐。可她现在反而有点理解当时林缜的感觉,就好像妻子枯守空房等着自己的丈夫,结果丈夫虽然回来了,但是倒头就睡,连一句话都不说。这种感觉真是……好憋屈。她直接揪住他的衣襟,还捏了他的脸颊一把:“你把话说完再睡啊。”林缜迷茫地睁开眼,他的眼神完全是涣散的,他伸手把她捏着自己脸的手拉了下来,语调有点绵软:“……还要说什么?你还是睡吧……”李清凰在黑暗中瞪着他,见他的脸颊被她捏得微微鼓起,睫毛轻颤,这模样倒是非常的可爱了。她于是顺从地松开了手:“好吧。”林缜唔了一声,又把她抱得更紧,跟他清醒时候那清冷淡漠的样子完全不一样。于是林缜是被压醒的。他越睡越觉得胸口沉,到了后来就觉得差点喘不过气来,结果睁眼一看,李清凰整个人都趴在他的胸口,一条腿还横过来压在他的身上,他被扰了清眠也不生气,反而饶有兴致地看着她恬静的睡颜,她皮肤光洁柔滑,在散漫的晨光都在发光了,他用目光描摹过她的眉毛,闭着的眼睛,最终落在她的嘴唇上。他轻笑了一下,抬手扶住她的脸颊,吻上了她的嘴唇,李清凰皱着眉毛,睫毛颤动着慢慢挣动起来,然后睁开眼看着他。☆、212故人重逢(2更)那散漫的晨光忽然凝聚成天边那一抹曦色,从陈年的木质窗格中倾泻进来。那缕浅色微光恰好映在他的睫毛上,他微微地眯着眼,突然翻身将她压在身下,又很轻地在她的额上落下了一吻,轻如尘埃般的一个吻,珍而重之的一个吻,稍许濡湿的触感停留在她的额头,又在她的心头久久盘旋。李清凰懵懵懂懂,不明白那股温柔却有些焦灼的感情到底算是什么,但她又清楚地明白,若是这个世上,她非要选择一个人陪她一道去度过漫长而又无趣的岁月,她会选择面前那个有趣而温润的灵魂。她伸展手臂,有点笨拙地圈住了他的背脊,然后又不知道该怎么办,于是又不确定地拍了拍他的背。林缜很想笑,但还是硬生生忍住了,估计他要是敢笑出来,她就该生气了。而清晨这点温存的时光转眼即逝,很快院子里就响起端墨踢踢踏踏的脚步声,他走到屋子外面,敲了敲门:“少爷,少夫人,该起了!”林缜撑起身,顺手把她也一道拉起来,语声温柔而清润:“该起了。”对于方轻骑,李清凰的感觉其实一直都很复杂。她对于这个人一直都是防备而欣赏的,他就像一头黑豹,有油光水滑的毛皮,又有尖锐锋利的爪子和矫健有力的四肢,上了战场之后,他那股蛰伏着的兽性就会被激发出来,变得嗜杀而严酷。他们曾是互相交托后背的同伴,可是后来,她才发觉那些关于他们会是并肩作战的同伴全是错觉,而那直觉产生的警惕才是正确的。他有一半的突厥血统。他皮肤是光洁的浅褐色,他的眼窝又比寻常中原人都要深刻,他行止之间那股灵活而矫健的意味也不是普通人能有的——这些,竟全部都被他们忽略了。他们朝着长安不断前行,在半路上竟然又遇上了方轻骑和他的那支骑兵,他们特意绕了路,行进的速度也远没有他们这样快,却还会在半路上相遇,要说这是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