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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纳什和格伦吃过早餐后留下的盘子还堆在水池里。纳什的牙刷被遗落在主卫生间的玻璃架上,他盯着那把牙刷,看了很长时间;之前,他怎么都记不起他把牙刷丢在什么地方了。任何人收拾行李的时候,第一个要装的不都是牙刷吗?“我们不该来的。”沃克在他后面说道。“这又不是犯罪现场。”纳什回答道,虽然心里很清楚他们为什么不应该进来。他们为什么要回来纳什不是很确定,为了最后一次告别吗?应该不是。因为他没打算走,他已经决定飞去盐湖城,再从那里开车到特蕾蒙顿。他可以从格伦被丢弃的汽车入手,然后继续往下调查。他听到沃克在卧室开关柜门的声音,纳什看着镜子中自己的脸,他看起来像鬼一样,真是相由心生。他的脸色,就像每个跟他有同样遭遇的人那样,差极了。不管是谁伤害了你,我会找到他,然后杀了他。他想到这嘴角露出残忍的微笑。一个让人胆寒的笑。“我们应该丢掉这些。”沃克警官又出现在他身后,他拿着一摞杂志。“留着。”“为他的mama考虑考虑吧。”如果纳什忍不住笑出来,他会停不下来的。他嘲讽道,“沃克警官,你不会连这点常识都没有吧?不要破环现场。”沃克反击:“那你要留着你的牙刷吗?”纳什看着他的牙刷,白色的刷柄上带着无害的绿色条纹。每根牙刷毛上都有他的DNA。“你他妈的说对了,我就是要留着我的牙刷。”沃克扔下一句“你个白痴”,然后重新钻进卧室里。他大概是对的。纳什回到了卧室。床铺的很整洁,后面的墙上悬挂着一幅描绘熊湖的画。他曾帮格伦整理过床铺,不用闭上眼,纳什就能看见自己和格伦躺在床上,微笑着凝视彼此。他依然能感受到格伦的抚摸,听见他的低语,还记得他唇舌的味道、发间的香气。总是触动他的一点,就是死人十分脆弱,他们无法保护自己的秘密。这是事实。调查谋杀案是没有什么秘密可言的,格伦应该懂这些。但格伦又有什么好尴尬的呢?他是同性恋。他很孤独。他是干性皮肤。这就是全部的内容了。好吧,还有他喜欢醋盐味的薯片,每次钓鱼运气都很好,还有对琳达·罗斯塔德的痴迷。纳什其实对格伦一无所知。不知道他最喜欢的食物、歌曲、电影、颜色……他是民主党成员还是共和党成员?他信教吗?他会想要孩子吗?他喜欢睡在床的左边还是右边?他在洗澡前还是洗澡后刮胡子?只是说来说去,这些事不都一样重要吗?如果你想要这段关系成功、需要这段关系成功,那你就不能努力让它成功吗?他不停地回想着这些细节。其实到了最后,所有重要的事他不是都知道了吗?关于格伦,他难道了解得还不够多吗?纳什感到很痛苦,当他明白格伦就是他生命中的“那个人”时,已经太迟了。在过去的那周,他对格伦仍然一无所知,除了他很正直、很聪明、工作很努力。每天,格伦都在尽力让世界变得更好。然而这些事情又有谁不知道呢?你还能向一个人要求些什么呢?好吧,公平地说,不像在里的侦探,纳什和格伦相处的时间,足够他明白一点,那就是格伦的陪伴让他更放松、更平静,从来没有人给过他这样的感觉。格伦能让他开怀大笑,格伦会让他心如刀绞,格伦做的炒鸡蛋方圆百里没人能比得过。“我们该走了。”沃克在前厅喊道。走廊的墙上挂着一排相框。里面有一对新婚夫妇摄于六十年代的结婚照,有几个瘦瘦的、戴着牛仔帽和警徽的金发男孩的合影,还有一张格伦穿着警服的照片,那时候他看上去年轻且严肃。“我们该走了,韦斯特探员。”楼下,沃克又喊了一遍。“你可能不在乎你的工作,但我他妈的可在乎。”他看着格伦走到他身边:“所以这就算完了?接下来呢?你有什么打算?”“还有什么事情需要我们去打点吗?”“没有了。”“那我想我得去赶飞机了。”沃克看起来松了一口气。在出门前,纳什在另一幅照片前停了一下,照片上是被松树包围的浅蓝色湖水。“这是熊湖?”“没错。”“这是什么地方?”“湖面上。”“我知道,我是说湖在哪儿?”“没有特别具体的方位。”“你什么意思?”纳什不耐烦地问道。“这是个地点,一定有个经纬度吧。怎么可能没有具体方位?”沃克脸红了。“我的意思是,照片上的这个地方可以是熊湖周围的任何一处。”感受到纳什不信任的眼神,他重复道。“哪里都有可能,那片湖的面积超过了一百平方公里,很多地方看起来都是一样的。”纳什点了点头,对于沃克来说也许没什么区别,但是三幅照片上都是同样树、山和湖?就算不是安塞尔·亚当斯,他也看出来了,这主题太明显了。安塞尔·亚当斯是美国著名的风景摄影师。沃克有些犹豫地问了句:“你要我捎你去波卡特洛机场吗?”“我租了辆车,我自己去机场。”“那好,没有冒犯的意思,但是把你丢在机场好像不是件太好的事情。”“没事,我不在乎。”想了想,沃克伸出了手。纳什踌躇了一下,也伸出手回握了一下。***他在接近黄昏时发现了那个地方。纳什的推断是正确的,如果有多张专业摄影作品都在熊湖边的这个地点取景,那么这个地方肯定被拍过很多次,也一定有路通到那里。纳什住的旅馆旁有个咖啡店,他在里面发现了一些好看的明信片,里面的树、山和湖景绝对和格伦的照片一模一样。这个地方叫肖肖尼角。为什么肖肖尼角对于格伦很重要,纳什不清楚。也许那里是个很好的垂钓地点,又或许格伦喜爱这里的风景。此地的意义又是一个谜,但纳什毫不怀疑肖肖尼角是格伦最喜欢的地方之一。他觉得事发当天可能是这样的:格伦和他在机场道别后,感觉和纳什应该差不多,就好像犯了一个巨大的错误。所以格伦用上班前的几个小时开车去了湖边,去了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