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搜书 - 耽美小说 - 江南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4

分卷阅读14

    ,心尽管还是毛躁抗拒的,但身体已经开始屈从,为了能在过程中好受一些,任鹏飞主动迎合,甚至教导这个行事粗鲁的野人不少这方面的技巧。

这人再一次展现他的聪明绝顶,一点即通并且举一反三,一两次之后,往往把任鹏飞折腾得只剩下仰头喘息的分。

每一次情事过后,任鹏飞都会看自己的右手臂,但每一次,他眼睛里的光彩都会黯淡不少。从进谷底的那一天起,任鹏飞就在石壁上刻下一条杠,不知不觉,条条杠杠已经写成五个正字,也就是说,他在谷底已经待了二十五日。

除却几乎每天都会有的情事之外,其实说来,在谷底的生活算是任鹏飞三岁以来,过得最悠闲的日子。不用识字习武,不用与各种各样的人周旋,不用处理永远没有尽头的事务。在这里,虽没有日月相伴,但抬头可见飘渺不散的雾,低头可览平静无波的清澈水潭,凉风徐徐,再时不时抓一个清甜爽口的果实来吃,既可裹腹又能当小嘴解馋,优哉游哉,所谓自在神仙也不过如此了罢。

当然,很多时候,都会突然冒出一个毛茸茸的人形宠物围他团团转百般讨好实在有够煞风景。

当人正努力遗忘世俗凡尘惬意享受自由自在时突地被打扰惊醒都是不愉快的,任鹏飞也不例外,总体上,任鹏飞不愉快的时候比心情好的时候多。

不愉快时,他会视这只人形宠物于无物,全当眼前出现一只碍事的苍蝇不断驱赶并强忍住一掌拍死这只苍蝇的念头,事实上,他也拍不死,顶多是在给人家挠痒痒。

而少许次的心情不错时,他会教这个野人说话。没错,是说话。任鹏飞曾无意中发现,野人其实并不是哑巴,他只是不会说话。当野人说出第一个字时,声音粗哑得让任鹏飞皱眉,但聪明的野人很快调整好自己的声音,用低哑的声音说出任鹏飞教他的,也是他生平说出的第一句话:「我是笨蛋。」

任鹏飞眉毛扬着,嘴巴抿着,好不容易才把笑意憋住,努力摆出一张赞赏的脸:「不错,多说几句就熟练了。」

野人兴高采烈围着任鹏飞打转,「我是笨蛋我是笨蛋……」说个不停。任鹏飞盘坐在原处含笑望他,看似和爱仁厚,如同在看自家玩闹的小孩,实则早憋笑憋得肠子打结。

和这野人的相处之道,多是任鹏飞戏弄他居多,没办法,谁让任大城主不得不屈居人下,心里不痛快呢!自个儿不痛快自然也看不得别人痛快,偏偏这野人成天一副半点烦恼也无没心没肺的傻乐模样,活该遭任大城主欺负。

不过有一点任大城主不得不承认,许是这野人在谷中待的时间长,没有在世俗间摸爬打滚过,眼睛清澈得让任鹏飞心生神往,偶尔对上这对冰清得没有丝缕杂染的双眼,任鹏飞莫名就会产生一些愧疚。

任鹏飞不是傻子,虽不到一个月的相处,但这野人呵护他的态度全然一副情有独钟的模样。没有半点遮掩,想对他好,就全心全意,想和他欢好,就八爪鱼般缠缠黏黏。可任鹏飞不明白,这人到底看上他哪一点,难不成是在这谷中一个人待得太久,突然从天上掉下一个人来就欣喜若狂不管不顾死缠烂打?

但不管如何,这人对他真心实意的好,而他利用了这样的一个人,就这么的于心里结了个疙瘩,偶尔出来硌应他一下。

身为一城之主,于世间口碑算不错,但任鹏飞并不是个纯粹的善荏,为了家里的权利和名声,他下黑手的时候不少,拆人家庭的缺德事一年总有那么两三回,但他念着自己的那点名声,这种传出去落人口舌的事都处理得干干净净,绝不让人知道他才是罪魁祸首,并且时不时接济接济被他下过黑手的人,让这些人反倒感激他,有的甚至还给他立长生牌位。

其实这就是真正的世间法则,要想活得好,不能黑的黑,白的白撇得干净。身为任家长子,母亲因故去逝,他爹过早的让任鹏飞了解世间的残酷,不是虐待他,而是想让他活得更好更久。风雨有人担着,自己实现不了并且追求的东西就留给他们心爱的人,任程飞就是被这么宠大的,一直被掩着护着,遮住他看见世间黑暗的眼,不想让他去做所有迫不得已的事,不想让他经历世间的残酷,就这么无忧无虑的长大。

可即便如此,任程飞还是在世俗中长大的人,他的眼睛深处,掩藏着不少杂质。

任鹏飞一直认为,世间不可能真有纯粹的人,直至遇见山底里的这人,看见这双冰清的眼。

所以,任鹏飞会愧疚,就像他是一个误闯仙境的凡人,在里面留下从人间带来的尘埃给原先一尘不染的仙境抹上一片灰败缺陷之后,再匆匆离去。

但任鹏飞的愧疚从来都是转瞬即逝的,毕竟相对任程飞而言,这个野人只不过是一个陌生人,而且是个什么都不懂的笨蛋。为了救弟弟的命,任鹏飞甚至能放下一城之主的身分委身于另一个男人之下,并且愿意改变体质怀孕生子,这么一点点的愧疚,又算得上什么。

看吧,这就是在世间成长的人与脱离世俗成长的人之间的差别,一个太复杂,一个太纯粹。

从思绪中回神,望着睁着黑溜溜的大眼不掩担忧望向自己的人,任鹏飞不吝于淡淡一笑。尽管长相遮于须发之后,但光看这双眼睛就足以知道,这人的长相肯定不俗,褪尽一身狼狈之后,该得何等风华?但这又如何,在这里没有人欣赏。

「我饿了。」

紧盯任鹏飞不放的人双眼顿时一亮,在他心里,似乎任鹏飞主动与他说话就是向他示好。

任鹏飞扭头在地上找了一圈,拿起一个朱红的小果,道:「我想吃这个。」

野人二话不说,拍拍屁股爬起来就要给他找吃的,这一次任鹏飞也不知抽的什么风,拉住他的手说:「我也去。」

野人乐得眼睛都快睁不开,一口白牙再次冒出来晃别人的眼。

以前任鹏飞只管吃,这还是头一回亲眼目睹野人采摘食物的过程,这种红果并不是特别好吃,但微酸,有些解腻,所以任鹏飞才会说想吃。

任鹏飞也不是很清楚,明明天天吃的都是很清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