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章 千里伏龙,岂曰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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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府的粮仓建在城池的偏东一角,内卫的消息抵达之后,附近所能够调集的精兵已经全部戒备起来。 府衙和军中武艺出众的人,更是在粮仓里外坐镇。 这些人大多是穿着一身轻甲,但其中隐隐被众人视为主心骨的一个,却是穿着一身文官的袍服,颧骨高耸,长须花白,腰间左侧佩剑,另一侧配有镖囊。 忽然,大约两三里之外传来一声巨响,紧接着,是一句叫众人勃然色变的话语。 “邵凌霄在此,谁敢来寻?” 声音传到这里的时候已经算不上多么洪亮,但那自高处、远处,渺渺茫茫传到街巷间,屋舍间,在青砖与屋檐周遭萦绕不休的回音。 似乎让这句话更具备了一种无法抗拒,无处逃避的魔力。 粮仓附近听到这个声音的人,都察觉到自己体内的真气一阵躁动,似乎要随着这句话的字音节奏突然共振起来,脱离了原本内息运行的路线。 功力越高的人,这种感觉反而越发清晰。 “邵凌霄”! 这个名字,在场的人都不陌生,十年来在街头巷尾不断被提及的魔教教主之名。 五大宗师斩杀这个魔教魁首的故事,不知道被讲述、演绎了多少遍,也不知道激起了多少年少之人或热血未歇的江湖儿郎,对那些绝代高人、神功奥妙的向往。 如果在不久之前听到这个名字的话,或许还会有人以为只是重名,但是在刚刚接到魔教重出江湖、妖人四处杀掠的消息时,陡然听到有人这样自报姓名,恐怕没有人敢怀疑他的身份是真是假。 而在气浪巨响、扰息魔音之后,紧随着一道晴天霹雳。 那是一种既炸裂又沉闷的巨响,只有在压迫着千顷风雨的沉闷厚重乌云之下,才能够听到这样的响声。。 不同于之前那道越是高手,体会越深的魔音,这道巨响,是无分高下贵贱,给所有人带来一样的体验。 粮仓里的守兵,乃至于粮仓以外的街道上,茶楼酒肆,府邸民宅,老老少少,方圆数里以内都听到了这個声音。 一声接着一声,一声更比一声沉闷,很多人好像已经在这样的声音里面,嗅到了乌云,风雨,雷电的气味,感觉到了少许的清凉潮湿,不由自主的仰起头来。 可是天上依旧烈日当空,阳光无远弗届的披拂在万物之上,把屋檐黑瓦的颜色照的淡了一些,把青砖造成了灰白,把盘结着头发的簪头照的微微发亮。 “这不是雷声!” 守在粮仓外的官府武人,回过味来,面面相觑的交换看法。 “莫非是……鼓声吗?” “有高手在击鼓?那邵凌霄想做什么?” 众人心中忐忑不已,纷纷按紧了兵器,眺望着刚才声音传来的方向。 沉闷的巨响越来越闷,从原本一次又一次炸裂惊震的意味,变到后来好像只剩下掩映在重重云雾深处的震动余韵。 骤然又是一震,巨响之间,夹杂着无数碎玉银盘交击的悦耳清音,声声叮叮,密不可数,嘈杂乱洒,雨意横飞。 所有人的耳朵都在告诉他们,他们正经历着一场光临城中的大雨,远远近近,洒在街道,屋舍,树叶,瓦罐,水缸上的不同声响,都是大雨给他们带来的体验。 雨水激起的烟雾朦胧着,包围了屋外的一切,能够看清的,只是同处于一间屋子里的亲人、友人。 可是他们的眼睛看不到任何雨滴,伸出手去也接不到哪怕一滴玉珠般的雨水,只有那高高的、明晃晃的太阳。 不少人难以接受这样的落差,甚至干脆闭上了眼睛,就近寻了地方坐下,依靠着墙边,行人都为之驻足。 他们情不自禁的选择忘却阳光,迎接雨水,拥抱雨声,久违的放下了那些或许也不必太焦急的琐务,享受这一场“雨”的洗礼。 粮仓那里的官吏将士,有他们的职责在身,自然不可能心安理得的去做出这样的选择。 雨声带来的体验越是奇妙,他们反而越警醒,带着nongnong的敌意抗拒着这种声音,上上下下的小将大兵,精神绷得愈发紧张。 终于,他们所注视的那道方向,有一道身影飞奔而来。 不少人下意识拉开了弓弦,放平了矛尖,好在长须文官及时扬手喝阻:“慢着。” 来的是友非敌,那戴着眼罩、只有一只眼睛睁大的面孔,是不少人都熟悉的模样。 “叔父!!” 独眼汉子来到近前,轻功运的太急,跌了个跟斗,连滚带爬一样冲到长须文官身边,一把揪住了他的袖子。 “魔、魔教教主来了,有个弹琵琶的正拦着他,还定了个赌约……” 话讲的急,讲的乱,但独眼汉子语无伦次的重复着几个重点,还是叫别人听懂了他的意思。 周边的人神态各异,有人半信半疑的说道:“真是魔教教主吗?” “他从老君山离开之后不久,驱使数百个妖人为祸,光是我们所听到的消息里面,已至少造成了十余场位于城池之内的大sao乱,那些妖人途经的村落、商队,所遇到的惨事,在内卫的消息里言犹未尽,却可想而知。” “怎么到了我们这里之后,不直接出手,却定下这种赌约?” 邵凌霄的形象,在大唐很多人的心目中,就像是寺庙壁画上的那种地狱鬼神,有大威力,大恐怖,穷凶极恶,万千恶鬼簇拥。 独眼汉子转述的这个赌约,却让这个从故事里来到现实的鬼神魁首,显得跟众人潜意识里的印象有了一点偏差,多了点人味。 要是那人凶恶到直接踏着满地鲜血走过来也就罢了,现在这副模样,反倒让人不适应。 也有人想到:“手抱琵琶的俊美乐师,应当是长安三大高手之一的‘万籁千声’居不用,听起来,他似乎能与邵凌霄相持?” “到底是怎么回事,还是得我们亲自去看看才知道究竟。” 长须文官拽回自己的衣袖,发号施令,说道,“本官先往那边去,你们几个,分头去请人。侄儿,你去寻内卫,把这个消息传出去!快!” 府衙里的人本来认为,那些妖魔行动起来全然不知收敛,偏偏行动的轨迹又难以预测,把有用的战力全聚集在一两个地方,未必是正确的做法。 遍布各方的武林宗派,江湖高手,实际上可以算是天然的警戒,就让他们待在自家习惯的地方为好。 但是现在情况就截然不同,面对魔教教主,人手只嫌太少,能多请来一些援手总是好的。 只不过…… 长须文官心中有些不好说的忧虑:胡作非为,凶恶难驯的妖魔,他们愿意抵抗,也由不得他们不抵抗,可换成这样一个不曾主动去寻他们的魔教教主,那些人会怎么选呢? 在去见邵凌霄的路上,长须文官还只是心里在想象那些人的抉择。 之前跟独眼汉子一起喝酒的李姓男子,却是已经亲眼看到了一些人的选择。 这个李姓之人,全名叫李飞狐,在江湖上也很有些名气,虽然离一流高手的境界尚有一小段距离,但是他的轻功,据说曾经胜过好几名一流境界的武人。 毕竟那个独眼汉子在官府里的门路,这个李飞狐在江湖草莽之间,人脉更广,他就能知道一些连当地官府也不知道的事情。 比如说,关中绿林老瓢把子——石轻石老爷子,今天上午的时候在城北的单氏酒家,为他孙儿办谢师宴。 李飞狐就是在那边呆着有些闷了,从宴会上先跑出来,才遇到独眼汉子一起去喝酒,这个时候,单氏酒家那里的人,应该还没有全散掉。 果然,他赶到那里的时候,至少还有四成的席位坐着客人,零零散散的聊着。 李飞狐一路往里,赶到了石轻所在的那座大厅。 “诸位!”他抱拳而入,哈哈大笑,说道,“李某今天真是三生有幸,三生有幸啊!!” 他口干舌燥,瞥见旁边一个没人的小案上,东倒西歪的放了接近二十个酒壶,有些酒壶盖子掉了,却还有酒水在其中,就拿起来灌了两口。 谷肤 这厅里坐着的,就跟外面的那些人大有不同了,一个个都是江湖上有头有脸的一流人物,有正道,也有些风评孤僻、不好揣摩的。 姑苏双侠慕容笑、慕容孤,青萍铁拐晋千川,寒山大侠应笑我等等。 石轻是个腰背有些佝偻,脸上皱巴巴的小老头,见李飞狐这时候闯进来,也不着恼,笑道:“慢些慢些,我们这绿林酒家,旁的没有,就是酒水够多,不知道李小哥今日遇到了些什么幸事,这样欢喜?” “三生七世的幸运,说不定都在今日这两遭给用完了,先是上午在这里有幸参与了石老爷子的宴会,见到各位武林道上的大豪。然后嘛……” 李飞狐放下酒壶,“就在刚刚,见到了魔教教主邵凌霄,还听了个赌约。” “邵!凌,霄?” 晋千川本来笑盈盈的看着李飞狐,一听这话,失声惊呼了一个字,顿了顿,才把后面的两个字压低了声音吐出来,眼珠动不动,瞥向其他人。 旁人脸上的笑意也都僵了僵,消失不见,整个大厅都陷入了一片死寂之中。 李飞狐咧了咧嘴,几句话说清之前的事情。 晋千川皱着眉,眼珠无意识的动来动去,道:“邵凌霄居然已经到了这里,不过这倒也是一件好事,却要多谢李兄弟相告。” 他起身向众人抱拳,“既然他来了此处,我这就回去打点行装,绕出城往东去,想来就可以彻底避开这场风波了。” 应笑我愣了愣,说道:“晋兄,那邵凌霄的赌约显然是在挑衅整个关中武林,咱们就算不去应战,好歹也要到那里去看看,不然岂不是短了志气?” “哎,你们是不知道,十年前我也去过西南,那时候大战将休,我不过是好奇魔教雄踞西南两百多年,到底都收藏了些什么好东西,结果就看到了几大宗师基站之后留下的痕迹。” 晋千川说到这里,打了个寒颤,“后来去看那些遗迹的人,不会明白,那些破坏性的痕迹,刚被烙印在山野之间的时候,有多么可怕。” “应大侠,石老爷子,我好心劝各位一句,魔教重出江湖,自然有老君山,有少林寺,有朝廷的人去cao心,我們倒也不必太热切的掺和进去,他们争争杀杀,胜负难料,咱们却何苦去冒杀身之险呢?” 他这番话说的真有几分恳切之意,脸上神情真挚,说完之后便拱了拱手,转身离去了。 厅里的众人,不管到底心里原本是怎么想的,这时候也都没有再贸然开口。 石轻招来伙计,指了指酒壶最多的那一桌,问道:“刚刚那个客人出门之后是往哪里去了?” “往西去了。” “西边那肯定是去吃酸梅果脯,他一向最以为那东西能解酒。” 石轻嘀咕了两声,道,“诸位武林同道,老夫这一宴也就办到这里,愿意留的可以长住,酒菜开支,老夫全包,若有急事的也不必来一一告别,江湖儿女不拘小节,请了。” 他自己说完这话也就起身,随便找了个借口,匆匆往外去,“老夫该去看看那小子酒醒的怎么样了。” 李飞狐只在一边看着,欲言又止。 他本来打定主意,这个消息传到,去不去,全看这些人自身怎么想,自己还是不要多话,免得以后招惹是非。 但是他心里也不禁有点气馁,这石老爷子是他一向最敬重的英雄人物,英雄了一辈子,想不到老来也还是气短了。 就像是应笑我所说的,哪怕不去参与这场赌约,魔教教主有这样的胆量、气魄,敢在这里现身,难道关中武林的人,还不敢去看个热闹吗? 李飞狐也不愿意再看厅中的人怎么做,哈哈一笑,自顾自的拎了半壶残酒往回赶去了。 人家魔教教主拿筷子敲敲酒杯就把自己震飞了,李飞狐自认也绝不可能加入这场赌约,就回去看看究竟会有几个高手愿意去,离得远点,找个高处,以后也好当做一笔谈资,显摆自己老江湖的阅历。 他越想越觉得,这做法真是好,没有直接跑得远远的,说明自己有胆量。没有想站到魔教教主对面,说明自己有自知之明。被震飞了,也没想着如何报复,更说明自己豁达开朗,不计较衣服上这些小小的尘埃。 身为关中武林的一员,身为大唐的子民,就是要这样大气,大方,智慧嘛。 等他走到半路的时候,酒喝的多了点儿,眼花耳热,不知怎么的就看错了回去的路,走偏了方向,又狂奔起来。 就像一只插翅的狐。 狐狸狡猾,狐狸怯懦,狐狸……也是猛兽! 城中还能隐隐的听到琵琶的声音,那大雨一样的声音,现在正变得稀疏,居不用的一曲,不知道会延续多长的时间,也许再有须臾就要止息。 李飞狐依旧在飞奔,他找了一家又一家,甚至奔出城外,有生以来都不知道自己的轻功,居然可以到这种程度。 他已经通知到了三家有一流高手坐镇的宗派,两个武林世家,然后继续。 关中,关中,千里金城,天下七成的一流高手都集结在此,而城池周遭的,又一定比荒野之间的更多。 何况是这座城,这里是每年的漕粮渡江之后,第一个要抵达的地方,这里是关中东面的门户。 李飞狐去的够快,但他只是一个人,内卫的消息,则是像烟花炸开一样朝着四面八方传递,远比他传的更广。 居不用的曲子长的超乎预期。 但通晓音律的人能够听得出来,那确实是一首完整的曲子,并非是他刻意在拖延,他选的,是当初在长安城中,万籁千声,一曲成名的“风兮大乐”,是可以弹奏将近三个时辰的曲目。 当初在长安城里,他黄昏时分拨动琵琶,将人带到梦境之中,那一夜,东市万千人,做了同一个梦。 风吹茫茫野草低,暴雨倾盆,野马过境,雨后天晴,将军出塞,大旗漫卷长风。 那并非是单纯的武功,或神兵的神通,也是音律的力量。 他的曲子弹了六分之一的时候,长须文官、姑苏双侠、寒山大侠,都已经陆续赶到,还有很多武功不入一流的人物,在较远的地方观望。 一开始还只是稀疏如林,后来是薄薄的人墙,然后是更厚的人潮。 等到曲子弹了三分之一的时候,往百丈之外看过去的话,无论哪一个方向,都已经积起了密密如乌云的人群。 站到百丈以内的人,也已经更多了。 比如被李飞狐认为找了个借口随便离开的石轻。 这老头子手上还拉了一个满脸酡红、醉气熏天的年轻人。 等到曲子弹了三分之二的时候,敢站到百丈以内的人,已经接近三十个。 邵凌霄坐在那里,很慢很慢的品着酒,尝着菌菇,这时也倾尽了壶中的最后一滴酒液。 “不愧是关中啊。高手之多,已经令我颇为赞叹,你们还真的都敢来,更令我欣慰。” 石轻声音苍老平缓,没什么力气的笑了笑,说道:“深山蛮夷的一场赌约,大唐的武人,难道还会惧怕?” 邵凌霄看着他,说道:“看来这李唐王朝真的是很得人心,能令你们这样积极的捍卫,以唐为荣。” 醉醺醺的年轻人忽然道:“大唐,是从李世民开始带头砍出来的,但却早就已经不只是他李家人的大唐了。” “凌霄教主,如果你还有印象的话,那么无论是十年前在西南,还是在西域,所有不属于唐的地方,自称大唐而来的人,从来都认为我们就是盛世的一部分。” “这是我们的大唐。” 一个不属于大唐的人,你敢刺杀皇帝倒也罢了,当年武林道上三十六路反王,江湖中七十二处风烟,当上了皇帝的也不过就是其中最幸运的一路。 可是,你还敢挑衅大唐的中心,挑衅这中心之地最具血性的人们。 我们又怎么会不敢来? “你是站在我们的土地上说,想看看谁能站下去啊。” 醉醺醺的年轻人忽然一动,越过数十丈,来到居不用身边。 “那就来试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