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不治身亡
宁书艺和霍岩神情专注地看着肖医生,等着他继续往下说。 估计是两个人的表情都太认真,太充满期待了,肖医生看看他们两个,立刻露出了苦笑。 “你们是不是还期待着有什么稍微让人能乐观一点,松一口气的后续呢?”他猜出了两个人的心思,又苦笑着摇摇头,“没有,实际情况比你们期待的还要更加让人唏嘘。 我打电话联系上了常荣的儿子,他儿子告诉我,就在我打电话过去的前一个月时间,常荣已经去世了。 我当时听了也是吃了一惊,赶紧问是怎么回事,他说他父亲出院回家之后,身体状况就一天不如一天,每况愈下,在去世之前好长一段时间里,人其实都已经没有什么意识了。 我问他为什么状况这么不好,不送到医院接受治疗,还是说他们家信不过我们医院,后来选择了别的医院。 患者的儿子说,没有再去过医院,一直都是在家里面静养的,他母亲说,患者都已经伤得那么严重了,还能活多久根本就不好说。 但是家里其他人以后还要继续活很久,总不能为了一个不知道还能活多久的人,直接就把家里头好端端的人都给拖垮了,断了活路。” “所以也就是说,常荣在出院之后,实际上是没有再得到任何治疗,等于已经被家属放弃了,只不过是他的身体素质,或者说还有一些求生欲,才让他支撑了半年左右。”宁书艺帮肖医生总结了一下。 肖医生叹了一口气:“是啊,这回你们大概能知道,我为什么会隔了这么多年,还会对这个患者那么印象深刻了吧! 说实话,我们这一行,不敢说见惯生死,至少也是不会太大惊小怪的。 我们也经常能够看到比较残酷的那一面,只不过这个常荣,他的家属实在是太奇葩了,别人好歹也要先尽力去挽救自己亲人的生命,实在是经济条件不允许了,最后忍痛放弃的过程也是相当纠结挣扎。 像她这样,从一开始就果断放弃,一点不拖泥带水,并且出院之后就真的是对患者本人完全放弃治疗的,我还是头一回遇到。 因为他们家,我也算是开了眼,这人要是自私自利起来,竟然可以达到这样的一种程度!” 宁书艺听肖医生讲述的这些,内心的感受也是十分复杂,她之前在案发现场附近打听的时候,大部分邻居说起邓庆蓉母子两个的时候,都是对他们称赞有加,说他们两个母慈子孝。 并且因为人际关系比较单纯,几乎让人很难相信有什么人竟然会对这么老实巴交的母子二人下手。 虽然说那个带孩子的年轻mama说了一些不那么正面的例子,但归根结底主要还是体现在一个陈旧观念的问题上,不可取,却也尚不足以上升到人品这个层面上。 现在肖医生的这一番话,那可就完完全全是另外的一个性质了。 常荣生前工作的工厂,因为常荣受伤,支付了五十万赔偿金,这笔钱是有迹可循的,从车间主任孙万口中,当年邓庆蓉是如何做出选择,五十万元钱意味着什么,也都得到了确认。 一个女人,能够在与自己共度半生的丈夫出事之后,第一时间不伤心不难过,非常冷静有战术地与厂子方面讨价还价索要赔偿。 在赔偿到手之后没有更是连有点犹豫都没有就对重伤的丈夫放弃治疗,一分钱都不肯用在丈夫身上。 这可就真的涉及到人品的问题了! 一个人是会有多面性的,过去的案例当中,宁书艺也接触过那种对外人心狠手辣,残忍无比的罪犯,在面对自己的至亲之人时却完全是充满关爱和包容的另外一张面孔。 所以当一个人连对待自己的至亲都可以做到利益至上,冷血无情,那这个人纵使不是什么无恶不作的匪徒,那也是一个从骨子里品行就差到极点的人。 由此宁书艺也忍不住猜测,既然邓庆蓉的好都是装出来的,装出来的假面具终究是有露出破绽的时候,那么她因为某种原因得罪了什么人的概率就增大了许多。 更何况当初工厂支付的五十万元,在到账之后很快就被邓庆蓉取走,甚至连银行账户都给注销了,那笔钱之后不知所踪,到底用在了哪里,也同样令人疑惑。 并且通过这样的一个收获,宁书艺他们倒是也间接弄清楚了上一次邓庆蓉带着儿子常君超搬离住了那么久的上一个地址,到底是因为什么。 十有八九是因为那边的老邻居大部分人都认识常荣,对于常荣受伤的事情也有所了解。 邓庆蓉把受伤的丈夫抬回家里,不予治疗,不到半年丈夫就死了。 这样的事情传出去,的确会让邓庆蓉在原本住的那一带抬不起头来。 两个人离开医院之后一商量,决定去一趟这对母子之前居住过的那个小区,虽然说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是就像肖医生还会对当年的事情印象深刻一样,这样挑战一般人良知的举动,通常能够给人留下极其深刻的印象。 他们之前的居住证登记地址将上一个住址记录得一清二楚,宁书艺和霍岩很容易就找到了那个小区。 那个小区和案发现场所在的小区差不多,虽然距离几乎横跨了整个w市,但都属于那种楼层比较矮,没有电梯的老旧开放式小区。 要说那个时候,邓庆蓉不出去工作,就靠常荣和常君超这对父子在外工作的收入支撑一家三口的开销,可能的确不算宽裕。 可是那五十万的赔偿金,邓庆蓉都取走了,一分钱也没有用在常荣的医药花销上,母子两个现如今依旧居住在简陋甚至称得上有一点破旧的出租屋中。 那么这笔钱到底去了哪里呢? 宁书艺在去邓庆蓉和常君超前一个住址的路上,忽然想起了那个曾经有过入室盗窃伤人案底的惯偷。 若是光看那对母子的住处,实在是不值得入室盗窃,更加犯不上杀人害命。 可是如果目标是那五十万呢? 是不是铤而走险,就变得值得一试了? 祝考生们如有神助,超常发挥! 遥想当年小莫参加高考的时候……哎呀呀呀太暴露年纪了,不提也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