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搜书 - 其他小说 - 心猎王权(上部)全本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468

分卷阅读468

    灵们全面撤离的现在,爱德华也仅仅是在一本书册的字里行间,稍微了解过他们的存在。

    然而,面前的这一个,并非普通。

    不仅仅是因为那金属铠甲上,精美的花纹透露出某种极为古朴的信息。也不是因为那与精灵相比,高大的异常的身体。

    “我是谁,是什么,都并不重要,但你应该想到了自己到这里的原因——”精灵说道。

    然后,周围的空间中,星光闪烁明灭,变得明亮起来。

    “我早已说过了,我没有理由成为谁。”爱德华的声音更加平和,也冷漠起来,这一次,他发现自己的拒绝,似乎并不那么关键:“无论什么条件,有些东西,是不能够用力量来换取的。”

    “那是他的做法,对于我而言,毫无意义,事实上,我很高兴你能够无视那个愚蠢家伙的简单诱惑……”金精灵居高临下,眼眸中光泽闪闪:“但,你似乎根本就不知道力量的含义……因此,我无意跟你争辩,那是一种浪费时间的行为。我只问你,你不想知道,所谓王权,究竟是什么吗?”

    “我想,你已经做好了告诉我的准备。”

    “……简单地说,王权,是一柄由金精灵王们,在两万年前铸造,由奥术师们,在四千年前重铸的法杖。”金精灵说道:“他拥有着强大的力量,那力量,甚至受到整个位面的关注,而现在,你,被选择成为这法杖的持有者之一。”

    “这听起来不怎么有诱惑力。”

    “口不对心。并不存在诱惑与否,真正在诱惑着你的,是你自己对于力量的渴望。没有这种渴望,我们不会出现,甚至王权也不会出现在你的面前。”金精灵摇了摇头:“它的力量,可以让他的持有者,成为绝对,唯一的存在,多元宇宙之中的王。但只有相称的灵魂,才能发挥出其中的力量。”

    “凭借一件物品,可以成为王?”爱德华冷笑——对方的用词已经大得让他想要冷笑,多元宇宙?怎么可能,这个宇宙之中强大的存在不知凡几,不说那些模糊的太古传闻,就算是现在传说之中的创世神,也没有能够自称为多元宇宙之王。

    “不要怀疑,世界上的规则,本就是由力量制定的,所有的规则如果不能更改,那还要我们这些追求力量的存在有什么用?”金精灵同样报以一个冷笑:“别忘了死亡的规则就是所有生命必然遵守的,正是在与它的对抗之中,生物才在进步……否则,所有的生命,也没有必要进食,与休眠,生下来的时候就自己找到一块石头撞死自己,不是很理想?”

    歪理,爱德华摇了摇头。但金精灵并不打算理会他。

    “王权,掌控着整个宇宙中,某种终极的规则,终极的破坏之力。只要拥有合适的持有者,说它可以毁灭这个多元宇宙,也没有什么错误。”他继续道:“他原本被铸造出来的目的,是为了cao纵这种本源之力,而他也做到了这一点。他几乎可以建立一种终极的秩序。”

    “可惜,最后还是失败了,似乎没有一个人能够长久的掌控这力量,是不是?”心灵术士的心中动了动。

    “那只是一种修改了规则之后的反弹,并不奇怪。权杖调用力量造成的能量空洞,会产生某些影响,将多元宇宙之中某种占据了这些力量的存在消除,因此,你只要能够做到这一点,便可以完全地掌控这个世界。”

    “什么存在?”

    “神祇。”

    “什么??!”

    “视乎你说要做出的规则的变动……每次调用权杖的瞬间,就会影响一个,甚至多个神祗,他将从使用者的世界被彻底放逐。而他的力量,则会为你所用。”

    “嘶——!”

    爱德华不由得深深地吸了一口冷气。

    他虽然曾经设想过,这法杖的力量是如何的强大,但是却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东西如此的拉扯仇恨……封印一位神祇?这不是对于那些强的无法想象的家伙们的直接宣战么?

    “强大到无法想象?”

    金精灵在嘴角扯出一个奇异的笑容,语声中,是浓重的轻蔑:“不要太过高看神祇,如果是世界诞生之初,那些参与了世界创造的古神们,或者还当得起这种赞誉,但是现在的这些……他们不过神祇的残骸,是法则的奴隶而已,如果他们真的无法战胜,星界里面,那些腐臭的残骸,又是怎么来的?神祇……依附在某种规则之上的虫豸,洋洋自得,以为自己掌控一切,但当真正的使用者出现时,他们也不过就是一些恼人的存在,只要稍微动手,就可以让他们云散烟消。”

    “但是这样的力量,我要来也没有价值。”

    “你可以随心所欲的变化整个宇宙的本源之力。你几乎可以改变整个多元宇宙之中,每一条的法则,为你所用。”

    “代价太大了。”

    “傲视整个位面的强大力量,与长久的近乎无限的存在。这不是你想要得到的吗?”金精灵哼了一声:“拒绝毫无价值,正是你的欲望,让你拿起了这王权的一部分,除非你放弃你的欲望,否则,你必将终生为之所累。”

    “当然,你可以拒绝,因为,你不过是一介凡人,你对于未知,拥有着无比的恐惧。但是,你以为这个世界,会给你多少次缓和的余